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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A11

    有钱人最不怕的就是临时索求,不过一道例汤的功夫,侍应生臂弯里托着一小束玫瑰进来。

    却不是纯红,而是浅粉中又混有些金茶色的,蓬勃堆簇,很甜的花香,宋知诚低头切着牛排,告诉她那叫“neptune”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他笑了:“海王星。”

    她不知道那是世界有名的玫瑰花种,只觉得还算漂亮。

    而接受那束玫瑰,便意味着接受了那个男人,一并接受的还有他身后那光怪陆离的上层社会,后来无数个夜晚她穿着袅娜的晚礼裙陪宋知诚出席,脖颈、耳际都是他买给她的名贵珠宝,她挽着他臂弯对那些商界、政界名流微笑,高脚杯里的红酒瑰丽如血,她朦胧恍惚,像做了场梦。

    凭她自己的家世背景可绝对涉足不了那般地界,所以起初她也忍不住想,自己究竟能为宋知诚挣来些什么。

    除了一张脸,学历、谈吐、头脑,她什么都没有,不过后来次数多了,她也就渐渐明白,相比起那些成功的男人,那个圈子里的女人是不需要什么头脑的,她们只需要挽着男人的胳膊站在那里,就像插在瓶中的天价玫瑰,你能指望它有什么实用之处呢——她们只需要漂亮就好了。

    从市中心回家要20分钟车程,有时晚宴结束得早,宋知诚吩咐司机送她回来。

    像午夜失了咒语的灰姑娘,珠宝褪去,礼裙脱下,她甚至还有时间在车上卸个妆,眉形眼线溶解在棉片里,只留一点唇膏维持气色,她换回自己的衣服,便又恢复平日那副清清冷冷的样子。

    宋知诚喝得多了,斜身睨着她,舒展手臂把她揽到怀里:“还是这样好看。”

    她一摇晃,耳边的钻石耳坠也跟着叮当作响,才意识到自己忘了摘,她歪头抬手,宋知诚制止道:“别摘了,这件送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我女朋友,这些本来就都是买给你的东西。”他低头吻她一下,“你还给我,我也不会去退,何必每次都要这样。”

    “太贵了,”闵雪仰起头笑,“怕我命薄,消受不起。”

    经过施工路段,车身颠簸了一阵。宋知诚抱着她没再说话,也不知是无言以答还是有些累了,他送她到巷口,那阵子天气炎热起来,夜晚巷子里摆满冰啤酒和烧烤摊,灯火通明摩肩接踵的夜市,商务车身太宽,于是司机靠边停,她开门下去,步行回家。

    夜风里混着些烟火气,脸上卸妆水没干透,那么一吹倒很凉快。

    只可惜才刚换的干净衣服,一路穿梭回去一定又是一身味道,她正考虑要不要干脆破罐破摔在路边吃顿烧烤,抬眼看见不远处矮桌边坐着的男人,她下意识停顿,伫立在那里。

    他们有多久没见,一周?两周?记不清了。

    只记得上次见面是个黄昏,那天夕阳很好,她坐在宋知诚的副驾补妆,一扭头便看见他跨着摩托停在相邻的机动车道上。

    那时她降着窗,不确定他是否透过头盔的黑色挡风镜也瞥见了她。后来红灯转绿,他加足马力率先冲过路口,宋知诚笑说现在的年轻人还真能折腾,她也笑笑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路人喧嚷擦肩而过,褚霖回头,朝服务员又要两瓶啤酒。

    闵雪沉默半晌,走到他对面慢慢坐下,他便随手将铁盘里的烧烤朝她那边推了推,动作轻飘自然,像他们之间曾有过的许多次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跟他在一起了。”

    瓶盖在桌边磕开,啤酒混着泡沫,被他汩汩地倒进她杯子里。

    听他说“还是”,闵雪默然想,原来那天不仅看见了她,还一并认出她身边的宋知诚。

    她一时不知该说什么,也懒得解释,索性去拿他盘里的烤串,签头上有炭灰,她没来得及下口又被他劈手夺过,用纸巾擦掉才重新递回来。

    “那天我们分手不到一周,你跟他说笑,看起来一点心事都没有。”钢签在灯火下发亮,连电灯都在风里摇着,他的声音随风而来,却平静得像湖,“你是什么时候跟他好的,在我们分开的第几天?那么短的时间你就能接受一个新的男人,闵雪,我就这么不值得你难过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