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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温馨

    几年前,唐远志家的老宅面临拆迁的问题,本来拆迁是好事,可以换一个更好更舒适的房子来住。

    可奈何,当时的房地产老板给的房价太低了,足足将房价折了一半还要多,所以唐远志的父母并未同意这样的拆迁款,同时也成为了钉子户之一。

    只是,那位房地产的老板,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,面对那些拆迁户,他们直接采用威胁的手段,让大部分的钉子户离开。

    但是还剩下一小部分,根本就不接受威胁,所以,房地产老板找到了小有名气的混混坤仔。

    这位混混一出头,效果的确不一样,因为这位坤仔,向来都是能动手的,尽量不吵吵。

    也就是在那个时候,唐远志的父母被人打伤了,尤其是他的父亲,现在还无法下床走路。

    这些事,韩封都知道,因为在打探唐远志消息的时候,这些事情都已经浮出了水面,而这一次回来,他也是为了帮助唐远志一家。

    所谓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,这是炎夏的优良传统。

    “我也只碰巧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韩封敷衍着回答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很快,韩封便来到了唐远志的家中。

    这里位于城西区,城西区算是整个岩城经济最为落后的一片区域,高层建筑少之又少,大多都是几十年前盖下的老楼。

    并且,这里原驻居民大部分都已经搬走,只剩下一些孤寡老人舍不得走,才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而现在,这里大部分的居民,都是外来务工人员,都是在这里租的房子,唐远志一家,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一进入到屋子中,韩封不禁便皱起了眉头。

    因为屋子中,出现了一股有些难闻的霉味。

    “你们就这在这样的房子中三年多!?”韩封不禁问道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单居室,没有装修,完全就是一个摆放了家具的毛坯房,客厅中,摆放着一张单人床,整齐的叠放着被褥。

    这应该就是唐远志住的地方,不过这里虽然很简陋,但是却被打扫的很干净。

    唐远志尴尬的笑了笑:“是啊,自从拆迁那件事之后,家里的钱全都为我父亲治病了。”

    而这个时候,卧室中,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:“远志,是你回来吗!?带了朋友吗!?”

    说着话,一个穿着朴素,衣着带着补丁的中年女人从卧室中抚摸着墙壁,慢慢的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是唐远志的母亲张华。

    一看到张华扶着墙壁走了出来,韩封的心,不禁疼了起来。

    高中的时候,他没少去唐远志家蹭饭,虽然那个时候唐远志家的条件也不好,但也不至于差到现在这种程度。

    而在他的印象中,张华是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,而且长相很漂亮,尤其是那一头乌黑的及腰长发,还有那清澈有神的眼睛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唐远志的父亲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:张华嫁给他,是他这辈子修来最大的福气!

    只是现在,那及腰的黑发,已经变成了披肩的白发,那清澈的眼睛,此刻只剩下一片灰白。

    “伯母,您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望着此刻已经苍老的女人,韩封没由来的难过,这才十年未见,张华竟然苍老如此程度。